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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所得税与汇算清缴不一致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4-07-29 来源: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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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实务中,预缴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会计口径申报,只涉及一小部分调减项,无调增项。然而有很多税法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项,需等全年数据出来后才能计算,如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的税前扣除。总体上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按照会计口径来操作,而在交税时必须按照税法口径,因此会计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需要根据差异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01、预缴数大于汇算数的处理

❇ 永久性差异的处理:

如果是因为不征税收入或少计费用导致的多缴税情况,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而不是直接运用“所得税费用”科目。

❇ 退税或抵缴处理:

办妥退税或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税款手续时,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按未分配利润数的10%调整“盈余公积”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

✔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02、预缴数小于汇算数的处理

这种情况下要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两种情况来进行账务处理。

❇ 永久性差异:

此情况是由于税法不认可企业的费用或应当计入收入而会计上作为费用或不计入收入进行核算所产生的差异。此时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款一致,只涉及补缴税款的会计处理。

❇ 计提补缴的税款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

✔ 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 调整有关“盈余公积”账户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3、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 暂时性差异:

✔ 需要计提补缴税款时,应记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和“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科目。

✔ 补缴税款时,应记入“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科目和“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预缴和汇算清缴数据不一致影响不大,应以汇算清缴申报的数据为准。但是预缴所得税金额与汇缴所得税金额存在一定比例的勾稽关系,如果预缴所得税金额远低于汇缴所得税金额,企业可能会被认为有恶意操控利润的嫌疑。

❇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应当调整汇算清缴年度报表的年末数,同时更正调整年度报表的年初数。

✔ 如果涉及到货币资金的收付,如收到退税款,应当作为实际收款年度的业务处理,不能调整汇算清缴年度的相关账务。

✔ 在处理预缴所得税与汇算清缴不一致的情况时,企业应遵守税法规定,确保预缴税款的准确性,并在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广大读者交流学习之用,不作为任何商业投资依据。如果您这边需要深入了解境外投资相关的事宜,请您通过电话:400-990-8829,与我们的专业投资顾问沟通,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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