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臻联合会计事务所作为一家国际化,多元化的老牌会计事务所,我们将设立专辑文章,分期为大家详尽的讲解《泰国投资的注意事项》。
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适用 0% 或 15% 的优惠税率。即在每个会计期末,实收资本不超过 500 万泰铢,且来自货物销售或服务提供的收入不超过 3000 万泰铢的公司及法人合伙企业,其净利润在 30 万泰铢以下的部分适用 0% 税率,净利润在 30 万 – 300 万泰铢之间的部分适用 15% 税率,超过 300 万泰铢的部分则适用 20% 的税率。
泰国将全国划分为三个投资区,通过这种投资区划分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引导国内外企业的投资方向。
(1)一区企业产品出口80%以上的给予 3 年免税,是为了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增强泰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因为出口企业能够带来外汇收入,促进国际贸易平衡,对国家经济的外向型发展有重要作用。
(2)二区企业全部享受 3 年免税,这可能是因为二区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建设或者产业配套等因素相对一区略逊一筹,通过统一的税收优惠来吸引企业入驻,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平衡区域之间的产业布局。
(3)三区企业享受更长期的免税(8 年)以及后续减半征收(5 年)的政策,这是为了大力吸引企业到相对不发达的三区投资,推动当地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减少区域经济差距。
▶ 特批优惠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批准的特别优先扶持的投资领域的项目,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享受免缴所得税 8 年等优惠政策。如BCG(生物 – 循环 – 绿色)经济领域、电动汽车(EV)产业、智能电子产业等。
▶ 外商优惠
(1) 拥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和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从国内附属企业所得红利全部免税,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红利之前或之后至少持股 3 个月以上。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政策,对于一些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如国际总部(IHQ),其从海外附属企业获得的红利可享受 100%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
(2) 泰国政府给予区域经营总部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向国内及海外附属企业提供服务所得的净利润,以及对其转借资金所得利息收入的净利润,按 1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实施期限为 10 年。需满足的条件是,该区域经营总部从向海外附属企业收取的合格服务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中获得的年收入需占其年度总收入的 50% 以上,国际总部向国内附属企业提供合格服务所获净利润同样按 1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泰国的经营性地区总部从事研发活动,将研发成果提供给附属企业、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等使用,并由此获得技术提成费收入,该部分收入的净利润可享受 10% 的所得税率优惠。
▶ 研发优惠
经营性地区总部因开展研发活动而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 8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泰国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机器配件可加速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成本的 40% 可直接进行抵扣,剩余部分再按照常规折旧方法在后续年度进行折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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