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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税金融体系

发布时间:2023-08-29 来源: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94次
中国与柬埔寨作为铁杆朋友,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双边关系历经考验,愈加牢不可破。近年来,在双方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取得重要进展。2016年,习近平主席成功访柬,将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上新的历史高度。

2017年,洪森首相赴华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正式访华,双方就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合作、深化产能与投资合作达成重要共识。2018年1月,李克强总理访柬,为中柬关系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2019年4月,中柬两国签订《构建中柬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树立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2020年10月12日,中柬双方通过视频方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至臻联合会计事务所作为一家国际化,多元化的老牌会计事务所,我们将设立专辑文章,分期为大家详尽的讲解《柬埔寨投资的注意事项》。

柬埔寨税金融体系

柬埔寨货币为瑞尔。1993年,柬埔寨政府通过并实施《外汇法》,规定汇率由市场调节。近5年来,汇率基本稳定在1美元兑换4000瑞尔左右。柬埔寨金融市场高度美元化,美元是主要交换媒介,在货币流通的各个环节占据绝大部分份额,流通量占市场货币流通总量的80%以上,在柬埔寨银行体系中的存款和贷款比例约为81.9%(2020年为83.9%)。

柬埔寨当地外汇管理概况

柬埔寨《外汇法》规定,允许居民自由持有外汇。通过授权银行进行的外汇业务不受管制,但单笔转账金额在1万美元(含)以上的,授权银行应向国家银行报告。只要在柬埔寨商业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账户。

柬埔寨有哪些银行和保险公司

✳【银行】

柬埔寨银行体系由国家银行和商业银行构成。柬埔寨的银行业监管采用的是单一监管体系,国家银行为其监管机构。

✳【国家银行】

国家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建立金融体系的法律框架,维持稳定的价格体系,为制定金融政策提供依据,增加国家资本、承担政府间的财务清算和管理本国货币,管理外汇储备,监督和调控商业银行、专门金融机构等依法运营。

✳【中央银行】

柬埔寨中央银行要求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5%,并针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法律法规,涵盖金融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准入及退出机制,支付及清算管理、反洗钱等。柬埔寨中央银行主要通过非现场监控及现场检查对金融机构实行监管。柬埔寨中央银行对本国和外资商业银行实行统一标准,在机构设立、资本金要求、准备金等方面均未区分本资及外资。

✳【中资银行】

柬埔寨政府实施的宽松外汇政策,使外资商业银行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商业银行54家、专业银行10家、可接受存款的微型贷款机构6家,不可接受存款的微型贷款机构79家,农村贷款机构234家,结算服务机构17家,贷款信息分享公司1家,外国银行代表处6家,货币兑换商2447家。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在柬埔寨设立分行。

✳【保险公司】

柬埔寨2000年通过保险业法,规范保险业发展和吸引更多投资投入该领域,2012年柬埔寨成立了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截至2021年底,柬埔寨境内共有40家保险从业公司,其中,普通保险公司18家、寿险公司14家、小额保险公司7家和再保险公司1家。2021年保费收入近3亿美元,同比增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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