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英语: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简称“德国”,
位于中欧的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在创新领域排名第一,被誉为“福利国家”。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德国的社会福利体系。
德国的社会保障的核心为社会保险
德语:Sozialversicherung
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性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事故保险四个项目。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计的最新数据:2018年,德国社会支出(社会福利)占德国GDP的25.1%,排名世界第八。换句话说,2018年,德国把整个国家超过1/4的钱花在了社会福利方面。
就业福利
① 雇员工资只涨不跌,且不得低于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德国雇员最低工资标准为9.19欧元/小时;
②若雇主拖欠工资,将先由就业局全数支付。同时就业局还将支付雇主拖欠工资期间未为雇员缴付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费用(医疗、长期护理、养老、失业保险);
③联邦就业局免费向雇主提供免费劳务市场咨询;向即将参加工作的学生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培训。
失业保险
2019年,德国失业保险缴费率由原来雇员月工资的3%下调至2.5%,雇主、雇员各支付1.25%。
福利
①失业救济金,金额相当于雇员正常工作时月工资的60-67%;
②若雇员转岗(换工作),则可获得转岗津贴。津贴相当于雇员正常工作时月工资的60%-67%。并且,转岗期间可享受再就业辅导和培训,原企业承担50%的费用;
③自营职业者(个体户)在德创业可获得创业帮扶:最长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雇员正常工作前工资的60%-67%)和300欧元/月的社保费用。
①免费医疗;
②因工伤无法正常工作的雇员可享受工伤福利:雇员正常工作时月工资的80%,最长可领取78周;
③因工伤无法继续目前工作的雇员可享受免费职业再培训。
一个家庭中若有一人购买法定医疗保险,则其配偶(未工作)和孩子无须再缴纳额外的费用。
条件:
通常情况下,任何正常工作收入超过450欧元/月、低于5063欧元/月的雇员必须购买法定医疗保险。收入高于5063欧元/月的雇员,则成为自愿医疗保险成员,既可购买法定医疗保险也可购买私人医疗保险。除此之外,公务员、自营职业者为私人保险投保人。
缴费:
法定医疗保险缴费率包括两部分:
①正常缴费率——雇员工资的14.6%,雇员、雇主各付7.3%;
②补充缴费率——该缴费率是一个变动区间[0.3%-1.7%],2019年法定医疗保险补充缴费率是0.9%,由雇员自己承担。换句话说,2019年雇员需要缴纳8.2%的医疗保险费用。
福利
①免费医疗,包括体检和请家庭看护;
②疾病津贴。雇员因为疾病(非工伤)无法工作时,雇主会支付雇员6周的薪资。6周过后,医疗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当于雇员正常工作时月薪70%-90%的疾病津贴,最长可领取78周。
缴费:
雇员月工资的3.3%,若雇员有孩子,则缴费率为3.05%,雇主、雇员各缴纳一半,即1.65%或1.525%(有孩子)。
福利:
购买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在需要护理时,可享受125欧元/月-2005欧元/月不等的护理津贴。
缴费
雇员月工资的18.6%,雇主和雇员各缴纳9.3%。
退休年龄-67岁
养老金种类:
①标准养老金,缴费满5年(60个月),67岁时可领取;
②特殊长期服务养老金,缴费满45年,65岁时可领取;
③长期服务养老金,缴费满35年,67岁时可领取(最早63岁即可领取,但养老金会扣减,扣减额为正常养老金的0.3%);
④严重残疾养老金,缴费满35年,最早60岁可领取;
⑤收入能力下降养老金,收入能力下降前5年已缴纳3年的险费并且满足5年的资格期(育儿期、护理期等都考虑在内),67岁时可领取。
养老金计算公式:
P:个人薪酬指数(Personal earnings points)
在职平均工资除以社会平均工资(2018年,3875欧元/月),再乘以保龄(缴了多少年);
T:养老金类型(Pension type factor)
正常基数为1;
V:目前养老金值(Current pension value)
西德31.03欧元;东德29.69欧元。
每月拿到的养老金数额=P*T*V
举例推算:
若您在西德工作,在职平均工资为3800欧元/月,缴纳养老金达35年,退休之后您每月可拿到的养老金额如下:
个人薪酬指数 P=3800/3875*35=34.3
养老金类型 T=1
目前养老金值 V=31.03(西德)
Pension Monthly:P*T*V=34.3.*1*31.03=1065欧元/月
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专业人才移民法》引入了“专业人才”概念,不仅包括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才,也包括受过正规职业技术培训的人才。此前,德国劳动市场从主要对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外国人开放,现在扩展到低于本科学历的技术人才。新法还取消了所谓“优先审核”制度。此前,拿到了德国企业雇佣意向或合同,申请来德工作签证的欧盟以外的申请者,德国劳工局要审核是否有德国或其他欧盟国家的求职者能胜任这个职位。只有在找不到合适的来自欧盟的从业者的情况下,劳工局才能向非欧盟国家的申请者发放工作许可。现在新法取消了这个制度。
《就业促进法》对输入外籍劳工的原则作明确规定,即:确保德国人及与德国人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有优先就业机会,防止输入劳工对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就业结构、区域及行业产生不良影响;雇主须优先聘用德国人及具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如果德国人或法律上与德国人具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不能从事该工作,且雇主在一定期限内确实未能在本国聘到合适人员,可输入外籍劳工;对经过劳工局提供培训后,德国人及与其有同等就业权利的外国人可从事的工作,则应将该工作岗位提供给上述人等;严禁黑工。
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外籍劳工工作许可发放条例》,外国人只有持有德国劳工局工作许可,才可在德国工作。但也有例外,欧盟成员国公民、拥有无期限居留许可或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根据国家间协议、有关法律规定可在德国工作的外国人,不需办理劳工许可;外国投资的企业法人,包括子公司、独立或非独立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等,亦不需办理工作许可。
原则上,一个外国人首先要有合法居留,才能申请工作许可。实践中,外籍劳工一般是先获得工作许可准予,才可能获得劳工签证和居留许可。劳工签证须向所在国德国使(领)馆申请,使(领)馆转德国外国人管理局,后者征询劳工局及行业协会意见后,做出给予或拒绝签证决定。劳工居留许可或居留准予一般一年一延。
尽管德国对外籍劳工进入实施严格限制,但根据法律规定,德联邦劳工部门有权通过法规,对外籍劳工许可发放作例外处理。因此随着就业结构不断变化,针对1973年颁布的《停止招募外籍劳工条例》,德劳工部制定《停止招募外籍劳工的例外安排条例》,并多次修订。《例外安排条例》最新版本于1998年9月颁布,2002年进行过修订和补充。
【具体程序】在具体程序上,雇主需到劳工局登记有关人员需求;输入的外籍劳工薪金待遇不得低于德国同等职业或职位薪金数;输入劳工只准按照雇佣合约直接受雇于雇主,不得随意更换雇主,该合约需受德国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完成雇佣合约后,输入劳工一般须返回原居留地;雇主如被发现违反劳动法及劳工政策会被提起检控,受到制裁,并将被取消其输入劳工的资格。
如果您这边需要深入了解德国社保体系和外国人招聘入职申办流程的相关的事宜,请您通过电话:400-990-8829,与我们的专业投资顾问沟通,十分感谢!我们可以协助企业办理以下业务:
1.办理中国企业在德国建档;
2.申请德国员工的税号、劳工号、工伤保险号、社保号等事项;
3.至臻向德国机构缴纳社保和税金。中国企业客户按预估的社保和税金付给至臻,将工资直接付给德国员工。
服务全面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条龙的服务
团队高效
专业人才精诚合作为服务提速
诚信规范
企业服务老品牌,服务可信有保障
优质售后
定期电话回访,提供到位后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