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固定资产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1)分类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并与上期比较。2)计算固定资产修理及维护费用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并进行本期各月、本期与以前各期的比较。实地检查重要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关注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
实施实地检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以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为起点,进行实地追查,以证明会计记录中所列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状况;也可以以实地为起点,追查至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以获取实际存在的固定资产均已入账的证据。
当然,注册会计师实地检查的重点是本期新增加的重要固定资产,有时,观察范围也会扩展到以前期间增加的重要固定资产。观察范围的确定需要依据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注册会计师的经验来判断。
3.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各类固定资产,注册会计师应获取、收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确归被审计单位所有: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通常经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予以确定;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尚需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对汽车等运输设备,应验证有关运营证件等;对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通常还应审核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负债项目等予以证实。
4.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增加。被审计单位如果不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加,将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产生长期的影响。因此。审计固定资产的增加,是固定资产实质性程序中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的增加有多种途径,审计中应注意:
(1)询问管理层当年固定资产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核对;
(2)检查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对于外购固定资产,通过核对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等资料,抽查测试其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购买的是房屋建筑物,还应检查契税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②对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是否与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报告等一致;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按估计价值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③对于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是否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并检查确认价值是否公允,交接手续是否齐全;涉及国有资产的,是否有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审备案或核准确认;
④对于更新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检查通过更新改造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值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重新确定的剩余折旧年限是否恰当;
⑤对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增加的固定资产,检查产权过户手续是否齐备,检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及确认的损益和负债是否符合规定;
⑥对于通过其他途径增加的固定资产,应检查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核对其计价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法律手续是否齐全;
(1)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抽查固定资产帐面转销额是否正确
(2)检查出售、盘亏、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因修理、更新改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其他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确定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是否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如不满足,该支出是否在在该后续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同时满足下列两个确认条件:
一是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应当将该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应当在该后续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为:
(1)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项目仍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1)固定资产的租赁是否签订了合同、租约,手续是否完备,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经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
(2)租人的固定资产是否确属企业必需,或出租的固定资产是否确属企业多余、闲置不用的,双方是否认真履行合同,其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
(3)租金收取是否签有合同,有无多收、少收现象。
(4)租人固定资产有无久占不用、浪费损坏的现象;租出的固定资产有无长期不收租金、无人过问,是否有变相馈送、转让等情况。
(5)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已登入备查簿。
(6)必要时,向出租人函证租赁合同及执行情况
(7)租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8.获取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观察其实际状况,检查是否已按规定计提折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获取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作相应记录。
10.检查固定资产保险情况,复核保险范围是否足够。
11. 检查有无与关联方的固定资产购售活动,是否经适当授权,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对于合并范围内的购售活动。记录应予合并抵销的金额。
12.对应计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或长期应付款的审计,检查借款费用(借款利息、折溢价摊销、汇兑差额、辅助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方法和资本化金额,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3.检查购置固定资产时是否存在与资本性支出有关的财务承诺。
14.检查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结合对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担保情况。如存在,应取证,并作相应的记录,同时提请被审计单位作恰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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